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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间城市私地处重庆南岸XX由于我在外地工作,房屋一直出时,政府旧城改需要沿江修我家被列为拆迁户.很快,邻居们拆迁了.我的房屋因为存在有部分无证房屋赔偿问没有达成拆迁协议,保留了下但是,随着邻居的房屋拆捡破烂的人开始出我的橱房的墙安装水表处被打了一个洞,水表被盗,接着,租赁户室内的东西多次被盗,吓得他们不敢继续住下纷纷搬离.房屋没有人居住后,那些捡破烂的,胆子更大,先是偷房屋中的金属卖,再接着,房屋的A也被部分拆出,我们不断地奔波于,也没有办当房屋的墙都被拆去卖砖时,我们找了当地的电视台进行报道,最8间房屋已经断墙残壁时,才安静下第二批拆迁人介入,拆迁人面对我们房屋情不进行基本的了解,更不丈量房屋的面积等,当我们主动汇报房屋如何造成目前这种情况他们傲慢地说:"你的房屋如此破烂,我们不能按照评估单价赔偿给你!"接着,我们发现8间房屋仅剩一间房屋的三垛墙了,公路已经修进了我们的房屋我们找到修公路的部门,他们"你的房屋墙上有个大红色的拆字,我们以为你们的房屋已经赔偿了."于是,我们找到拆迁他们不承认是他们写的拆字.再接着,最后的一间房屋也完全地消失了.我们又找拆迁拆迁人回"我们把你最后一间房屋拆是找了公证处公证了的,你去告我们嘛!"003到我们完整的并且一直因为出租带给我们效益的8间房现在彻彻底底地完全人键蒸发了,留在手里的仅仅是B的房屋产权证,请问:拆迁中的房屋遭到侵害,该有哪个部门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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