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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被害人男某,女某前俩5的时候因工作便利住租到了公司周边高层住宅楼里却被人残忍的x害了.被害当日34时许俩名歹徒谋窜至被害人住处6楼走廊潜伏当3时许被害人出现当开起门将二人推进室用铁棍猛击头手持尖x刺上被害人后,并捆绑后抢走人民首饰,等贵重物并威胁被害人说出银行卡密码后,逃离现场.事发后俩名歹徒本7日一一被抓,从公安机关将被告二人涉嫌故意x人罪,抢劫罪起诉到,从以上述事实的证据提起公诉至日期为056日同月被害人家属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为被告二人非占有为目的暴力劫取被害人财抢劫中至二人死亡,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判出死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民事判决为几万元,二被告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下达判决6月四二被告均不服判决上诉至XX院以事实为由驳回维持原判.下达判决日期64依法报最高人民核最高人民判出二被告死刑核准下达日期75现已执行死刑.我认为该楼的产权单位对大楼有管理义务,对公共设施有维修的义对居民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出发当日该楼进入的防盗门已坏,电梯又无人看很明显管理不当而造成了残具我希望该楼的主管部门对这起负有责任.(我举得证据照该电梯工等人的录音这照片,录音上很清楚的显示电梯为24小时有人值班,陌生人无法乘等纺盗门已坏的证因管理的疏忽二被告轻而易举的进入楼内,乘坐电梯6楼实施作案长个小时以相同的方式顺利的逃离了作案现我想问司法界的朋友以及法律界的人事该楼的主管部门对这起案件是否承担起责任.我请了当地律师我的律师给我的解释是到一审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如二被告没有赔偿能力的话要对物业要求补充赔偿.您是怎么认为(法律界的您是怎么看待这个案件后来才得知该楼的主管部门是军区物业所79日起诉到了黑龙江哈尔滨军事不予采下裁定日76日理由为民事案件的一方当事人为A.(这个理由法律上有依据)我不服判决上诉了上一级沈阳军事沈阳军事同样的理由下裁定驳回上维持原判.下达日期为本6我本6日在一次提起了在审申请目前正等待消...我要的不是聘请律师这一类的物业要承担那些责任呢我是个弱者面对一方官员时为什么层层的阻碍也请求过当地电台煤体都不敢去采访,理由为对方是军区.有理走边天下这句话真的是走不通吗我想一直审诉到XX我还想知道如果我要想上访的话该到哪个部门,谢谢请回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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