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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一日我与姐姐在北京昌平区XX"XXquot;购物经过"ITAT品牌折扣quot;门口报警器发生鸣店员出来要求我们开包检我们明确告知对方没有去过里面,你们可以看监控录在这样的情况对方仍然强行要求开包检并限制我们的人生自由.在与对方争执升级,担心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无耐中我们报了110,警察来后,开包检查证明我们是清白警察走后,XX场方面竟然未做任何道歉说就轻松的自行离开此事投诉至XX但XX斯坚持自己的工作方法没有任何问题,属于正常的工作程包是在警察来后打开不是他们强行要求打开所以他们没有任何责对于XX斯的说法,我们是不能接受的.一个正常的公民没事就报警玩如果当日我们不报警,就可以避免被开包检查的厄运吗?在XX协调解中,我方要求其公开道歉,恢复我们名誉的合理要求被拒绝.现在受到如此不公待遇的我精神受到了莫大刺激,茶饭不一个公民的随身物品,被经营者强迫打开检有谁来管目前我只有昌平区XX,现场调解时的全程录音可做为证没进过店他提出的开包检查的要求是否已构成故意侵犯人身权利呢如果打官司有无胜我是否必须去昌平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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