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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是广州市番禺区XX某间医院的一名主治医属国家干我在去8月份时因不满福利方面问题而辞填辞职表时辞职理由没有写对福利不满意,因怕领导不,原来的情况是这样我们每个月只能休另外4天休息时间让我们上班,每天只另外补0还有我每个月有约15天被安排上二线班,也就是除白天正常上班下班后所有时间都不能离开单位太远,有事就得在几分钟内回单位加班,这二线班就只元的补助,我认为这些都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的待还有医院规定主治医生每月的资金比同级别同科室的医初级职称)要多是主治医生是110初级职称的医生是100然后按分数来分每个月的奖.但这些来我的奖金和同科室的所有比我低职称的医务人员是一样的,这些都是医院方面违反了医院的分配制度,综上所述是导致我主动提出辞职的原因,所以我现在想要求原单位给我经济补偿,我的要求对吗胜算有多实际操作难度大吗(我想请个律师帮我处理这些律师费大概多)谢谢各位大律!!如果起诉到法那我的胜诉希望有多大还有我至少要提供哪些证据才能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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