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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某小楼的业主(多层并是顶层),去购买了某单位的集资房,原则上不许对外卖房,可是开发商为了从中渔利自己便买了几套房交钱的时候动迁户2350平米,我家便是2600平米开发商说顶层的楼层差为-10%。双方便签定了意向书.今进户了得知所楼的业主楼层差均15%,便去索要多交的差额钱,可是开发商却说:你不是动迁户就是这个价钱卖给你的签完意向书了,愿意哪告哪告去。可是我买房时并不知道楼层差到底是多少,而且我购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收取其他业主的楼层均差为-15%可是并没有和我说明这一点,那么开发商属不属于欺诈行为,这个钱我应不应该索要回来但是现在房照还没下来,我不是动迁户,如果我索要多交的钱开发商会不会用办不下来房照为难我!注:比其楼业主的楼层差多.6万。还想请教律国家对多层的顶层楼层差价收取有没有固定收费标而且我家房照没办下来我曾向开发商索要过差价可是他们不给如果我再去索要他们有没有权利私自把我的房子卖给别人我已交过进户费并且意向书上还quot;同意进户"的字进户时多平米的增面积但是平米开发商的楼层差价按-15%来算和之前的非常矛盾,我该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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