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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在河南一大型国有交通企业工作的他意外的走了!没有家人在身事情:1.晚上11点左进公司宿舍装有电热水器的洗澡房洗12点左右发现在洗澡房死(之前也有人在洗过)2.公司没有报警,20,救护车到后证实已经死没有做法医鉴只是出了死亡证明公司及员工口是中电死.9号通知家人从湖南赶到河父亲为老实的不能再老实的农没有见儿子的遗容,这时遗体已经化装,父亲等亲人从头到尾没有见过儿只有我在去殡仪馆的路上见了化过装的弟弟一.10号上午火10号下午公司把连同弟弟工资在内4.5万元送到父亲手中,催父亲等早点离开河南,这些钱就先期支付的抚恤金.待善后事情处理结束后会给最后的结果5.做为交通企公司为员工买了意外伤亡保有工伤保险疑1.今天110半过去事情应该有个结果了吧!2.为什么不报警不做法医鉴定3.14.5万元为一次性了断吗4.保险理赔能兼得吗(到现在没有消5.如果是公司同意购买保受益人写为公合法(受益人不是要由被保险者确认的)6.在没有法医鉴只知道人是在单位出的意外,假设是中那是因为单位浴室热水器安装不规范导致,单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7.我现在对事情的处理很不满想进一步了解事情的经过,对善后处理不满对赔偿和责任的处理没有对亲属有一个最后的交代,0号下午送走亲属后就没有任何音讯8我现在要告他们公司和项目有法律的立足点吗因为人已经没有了,取证有难说的可能不清但意思相信律师看的懂,求帮如果是郑信阳.或者深圳的律师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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