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积分:0 | 经验:76681 | 发帖:8924 | 注册:1997年2月22日 |
|
各位律师:大家[女儿(可能是女为车将其车给父亲驾驶(据说是赠与其父亲,这点能让其规避责任吗),父亲用车出租营运过程中将一乘客摔成一级伤残(下身瘫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其父负全责,且其父为无证驾驶,请问:其女儿方作为车主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急盼指教!还有一问题请教:受害方律师不积极主张受害人权根本不去追究车主责任(车主经济条件,还一直说:找不上车主的责任.从接受委托时主张索赔17万到突然撤诉主张协商调解,万元了事,还在调解执行.4万元中收取了4000元的费用.受害方应该怎么样追究律师责]这是我去发的贴,在重新请律师起诉司机跑了,又没什么财产可以执这边受害者瘫痪在还要继续治疗.请问:1律师没去追究车主责任而导致现在执行不能是过错2我可以根lt;律师gt;第四十九条追究律师的重大过错要求律师事务所赔偿损失3律师事务所主任你如果认为我们有过错你可以到投诉我们,也可以去起诉我们,他们就是这样有恃无恐急盼指教!
[ 回复|追问 云南律师·玉溪律师] |
·找律师?法律咨询?上中法网!cnLaw.net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