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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状原告:被告:,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被告:,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案由:侵权诉讼请求:1、请判令被告以书面形式向原告道歉、请判令被告撤消对原告及所有深圳市“随我行”固定电话客户实施的关于充值话费有效期的行为,恢复对原告电话的正常使用、请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154、请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车票)3.15、请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与理原告003月向被告申请了“随我行”固定电话业电话号码3605704后改3398009后于日迁移改号码2436423.(详见附件一)在申请“随我行”固定电话业务之前被告从未以任何方式向原告通知有预付话费有效期的任何说明(详见附件二、五)。在后来(具体日期不详)单方面故意采取话费有效期的措施,该措施规定“当原告预付费帐号余额不足或余额超过有效期时我们随我行电话会进入休眠期而且立即对原告进行单向停机如果休眠期进入30天后用户没有充值击活时,就对原告进行双向停机。如果原告进入休眠期超过90天没有充值击活,系统将对原告进行拆机处理”。(详见附件三)被告据此向原告实施了单向停机、双向停机、直致在2日进行未经任何通知的野蛮拆机消号,原告在向被告投诉后,虽然被告将电话号码保留,但仍旧对原告进行停机处理。原告在7日正式向被告提出投诉(详见附件四)向被告要求合理解释并要求赔偿经济损.15精神损失3.15被告至今没有任何方式的答复此案因被告违反民法的“诚信”原则,利用优势地位坑害消费者所为保护消费者依法维权的积极性,为更好地维护和发扬“诚信”的社会风尚,应当保护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所以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的经济损失此致深圳市区人民具状附项:1.本状物证1为书证附(A0013文件)、书证附(A0015文件)的录音拷贝资料2本书件:1、与被告签定电信服务合同证明。(共计4页)2、被告关于实施话费有效期的证明(共计1页)3、被告向原告采取单向停机、双向停机、拆机的证明(共页)4、原告投诉被告证明(共计1页)5、被告关于“随我行”固定电话业务说明之证明(共页)以下是的判决本院认为被告的停机构成了侵权,虽本案被告与2日对原告实施了侵权行但因原告的投诉已经于53日开通并正常使用,故可以确认侵权事实已经不存在,原告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交通费并就此提交了相应的车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该交通费用系被告侵权行为所致的损失,对原稿该诉讼本院不予支持,要求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15均系人身权受损的救济方式,本案系财产受无该民事责任形式之适用余地,原告要求被告撤消对原告及所有深圳市“随我行”固定电话客户实施的关于充值话费有效期的行系撤消权之诉的审查内属于合同争议,而非侵权争议,本案不予审理请问对以上的判决是否合如果的判决合适那我刚才的新的诉状请求是不是就不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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