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积分:0 | 经验:76681 | 发帖:8924 | 注册:1997年2月22日 |
|
我有一门面房出九月份到合同注明原租人有优先承租今早些时候碍以朋友情面提前和他人签了租赁合同付了租金.但合同最后注明如果原租赁人到期续则我和他签定的合同无我退还他的租我不负任何违约责原租赁人在合同到期前和我续签了合在我和原租赁人签定了合同我多次以口头和书面通知告之我和他的合同已无请拿退款及注销合同.但他拒绝履行当初的合同约理由是原租赁人将房屋转租给隔壁同他要我告原租赁人非法转租,之后继续履行和他的合我拒绝了他的要求,因为我拿不出原租赁人转租的证原租赁人不承认转并向我出示了房屋他的营业执照.而且我也更本无法证实他们之间有转租事实证在上述情况下,请问律师(1)原租赁人的转租行为和我与他人签定的合同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吗(2)我能否向提起上诉,要求判决我和他的合同无效我要提供哪些证据能胜诉吗另外公证处拒绝提
[ 回复|追问 江苏律师·无锡律师] |
·找律师?法律咨询?上中法网!cnLaw.net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