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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9与丈夫因感情不和离当时女儿患再生障碍性贫血,我要求女儿由我抚他每月支付生活费100元至18周岁,学费和医疗费各半,但到现在离婚已经7女儿已经花费3多万元的医疗他至今生活费和医疗费一分钱都没有支问他要么,他说没钱,也没有一份正当的职业,整天在家闲请问像这种情况如果起诉能要到钱吗" 有律师给了回复说"你可以起诉他,让执行就是了,否则他永远就这样,这是法律义务不能没有钱就算了,要给他法律压quot; 然后今天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他是家里的独子,家里的两套房子在他父母名他现在又没结可以说是身无分文,又不住在家里,住在外面靠别的女人养,像这种情况怎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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