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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协议书继承人**,女,生被继承人之母,退休职现住*继承人:***,女,生日,被继承人之妻,现住*。继承人**,女,生日,被继承人之女,*校学现住*遗产被继承人):***,男,生于*日,日在*地意外身亡。我们是***的母亲、妻子和女儿,是其法定继承本着简单方便经济和睦的原则,经全体家人协商一致,**的遗产达成如下协议:1.女儿***放弃股票继承权。妻**放弃股票继承权,同时将自己拥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部分全部赠予母亲***。即母亲***继承***全部的股票,并委**(遗产人的弟弟)负责操作交易,转交母**.母亲***放弃除股票以外的全部遗产(房产,公司,存折等遗产),由妻**和女**继承.此前所有有关遗产分割的协议及条款作废。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四份,协议人各执一份。协议人签字:请教诸位律1.被继承人父亲已亡,母亲健在,有一女儿,所以第一继承人为其母妻子,女儿,我们已对股票作了共同继承的公为了避免家庭矛盾,和减少公证等法律程序的烦琐和无益的费用开经协商拟了这份协但这份协议公证处不予公证,请问不公证是否同样具有法律效2.请律师们帮我看看这份协议还有哪些不妥之处3.被继承人还有兄弟姐妹四人,母亲如果不在他们可否就母亲放弃的财产再提出继这份协议有没有必要让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都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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