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积分:-609800 | 经验:-76681 | 发帖:-925 | 注册:1997年2月22日 |
|
我单位有一员工在下班后0时左右突发脑出血,当时现场只有他和女朋友两女朋友叫人将他送至医院治疗,单位知道后先后借支了人民币4万多元给予治现该员工因治疗已花费将近9万多估计以后还要花费.此员工是月份到现在单位上班的,每月平均工资2500元左非深现在单位也一直未给他上过医疗保险,现该员工以单位未给其买医疗保险为由将现在单位告到仲裁要求现在单位赔付住院医疗花销0%,万多并且承担后续治疗费用,想问:1、这种单位未上医疗保险的案件劳动局可不可以受理,还是应当通过向社保局反映以行政途径解决、员工要求单位承0%的住院医院费能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单位能给他赔多少钱,他只在该单位上班一多时间,难道要赔偿那么多嘛,如何计算单位应赔偿的医疗费、该员工有可能长期昏迷,不能上班了,因为不是工伤,我单位想不再录用他,如何按法律程序走,他享受的医疗期是多长,单位要不要付工资,是多少?4、后续治疗费如何承担,单位有没有义务,单位在本案中应注意那些事项,如何避免承担责任,请有经验的律师朋友予以解答,谢谢了!
[ 回复|追问 陕西律师·西安律师] |
·找律师?上中法网!www.cnLaw.net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