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积分:0 | 经验:76681 | 发帖:8924 | 注册:1997年2月22日 |
|
哥哥轻的时候和好朋友合伙种植了一片森性质地是属于我们村公民所由于没分给个所以一般是谁种谁得!合伙人是外村当时口头协议是哥哥出山和人工,对方出资金买种苗和施96种98哥哥意外身嫂子改998至期间嫂子也一直在管理,不过嫂子改嫁父亲只是平常路过的时候看看不给别人的牛进来破嫂子走后也没对此森林有任何的说法,对方也同0月合伙人砍掉哥哥种的竹子,父亲前去劝阻,但遭到侮通过这件事情,我明白到一定要用法律保护哥哥的合法权益,由于他们之间是口头协议,(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所以第一步我是向我们当地的请求协商,合伙人拒绝协调004月我只好通过,但由于法律意识还是比较浅薄,所以向请求的是合伙关系!要求盼一半给哥哥,当时莫名其妙的就判7000元作为哥哥的管理费,所005月对方向抗诉006月份抗诉成功,不支持我方的申诉!由于我们也找不出别的证据,因为农村人都很怕事情,很多人都愿意出来做证,又没有书面的合同,这事情就告一段落了!经过一番事情,别人告诉我可以以集体名誉再去申诉!但我不知道是否能有胜算的可能,毕竟父亲已经迈,哥哥的孩子尚小,我不想他们再受打击!但这口气真是难以下咽,我该如何是好呢?我该怎么做才能保护哥哥的合法权益?看到父亲饭不思,觉不睡的样子,真是让人辛酸,他都76岁了,还要承受有理走不通的怨气,还有那两个未成的孩子……一个是嫂子带,一个是我带!请问有人能帮我吗?我该如何处理这样的事情?
[ 回复|追问 安徽律师·巢湖律师] |
·找律师?法律咨询?上中法网!cnLaw.net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