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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分:0 | 经验:76681 | 发帖:8924 | 注册:1997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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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天津的会在一次旅行中发生了以下情一;我于8日随团到青岛等地旅游,应于5日晚乘火车回天津,但由于旅行社未购得车票而改日下午乘从而减少了三个景点.在发车票时在发完其他人后差我与儿子两人车导游说去拿票但一直未打电话不在离发车10多分钟时,我报警察来后给他打电话让他赶他答应后,0分钟还未警察再打电话也不后来我在当地多次与导游及我报名旅行社联系,但都未得到答付及合理安排(当地110可作.此间由于联系他们花费50余元电话后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当时已无法购到近3日返津火汽车,飞机,经警察介绍入住一家酒其间也同导游及我报名旅行社联系但仍未得到答付(有发.后于晚间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在110的帮助下打出租车返回,共花000有票).现在,在天津我也无法找到我报名的旅行社分部,而且他们没有总部,但还有其他分我们也已在天津报我现在应怎么还有我能得到多少赔偿.期待您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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