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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我姐夫供了一台小当时叫我作担保人,然后就去车行看好了车,就叫银行贷款人过来办理相关手当时我和姐夫都签了合姐夫也出示了房产证并把复印件交给了银行贷款人,(他的房子也是正在供的),因为今姐夫*博输了很多把现在正在供的车给卖了抵*现在人也不知去向之后就没有钱继续供车银行来追没钱来拖车也给卖他当事人也找不到这样的情我想咨询几个问题:(1)和银行贷款人办理相关手续我姐夫出示了房产证并把复印件交给了银行贷款人,这个手续是不是把房子也作为抵他的房子也是正在供的,能作为买车的抵押(2)如果找不到当事人,他家人要不要替他承担责任(他家有能力承(3)如果我姐夫故意逃逸不还我作为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呢(4)如果我姐夫故意逃逸不还债或躲起他要受到法律制裁如果到时债权人真的找不到来找到我,而且强行执行了我的个人财产之还不够还,而我也的确没能力还了,那我还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吗要坐牢的(5)个人财产是指我的哪里财产跟我家人的财产有关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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