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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本月13日由于姐姐与其丈夫因感情破裂到办理离由于当庭调解不成,决定择期判后姐姐因想念女儿,决定前往男方家探视自己的女儿.而我作为她的亲弟弟也一同前往(我是一名警当时身着警服),同行的还有我爸妈及几个亲到了男方家门口后,多次叫门没人来开(已表明我们是来看孩子并无其他意,在询问其邻居后得知他们都在家,我妈便开始情绪有些激便开始用力敲而我姐夫突然从门缝中伸出一根铁棒往外插,正好伤及在门口的我的姨妈(伤情已经开具医院证,而我一个表弟见事态无法控便立刻向110报警,期间我妈见自己的姐姐被打伤就砸碎了对方家的两块玻(我们始终没有进门,也未伤及对方任何我也没动过手).此后,110前来调解.当场调解我们各自回家.但事对方家到处写检举信说告我作为一名警察进amp;amp;quot;amp;amp;quot;;,写信到人大及我单位领并制作了一份所谓的我们将他打伤的医疗证住院费近五千多元),对我产生的影响极请问,我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我知道那天身穿警服不但当事人是我亲姐我不知道该怎么但我始终没有动手参与整个过程.今天对此事进行调我家人害怕把事情闹大对我影响不好,竟然不经过我的允许就同意赔付对方所谓的医疗而下周一我单位领导就要对此事进行调查.我真是要崩溃现在家里这么就证明我们承认打伤对方了,现在我是有理也说不清我该怎么办才如果对方继续检举我,我岂不是完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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