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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问了这个问题,可是没说清楚,所以补充下,希望大家可以帮忙接着看看,十分感谢.在自诉案件里quot;正当理由"也可以这么理解吗如果有以下四种既不构成犯如果属于这四种之外的理由,就不是正当理可以不可以这么理所谓正当理由,是指加害人虽实施了对受害人构成损失的行为,但其行为是正当的、合法的。1.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1)执行职务的权限来自法律规定,或法律的授权。(2)执行职务的行为应超过必要的限度。2.正当防卫行为。(1)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2)防卫的条件是侵害行为正在实施。(3)防卫的手段只能针对加害人。(4)正当防卫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3.紧急避险行为。(1)必须有正在发生的危险,威胁到本人、他人的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2)除了采取紧急避险的方式外,没有其他可以排除危险的方式。(3)紧急避险行为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4.受害人同意的行为。所谓受害人同意的行为,是指受害人事先明确表示愿意自行承担某种损害结果,而且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1)有同意承担损害后果的意思表示。(2)意思表示应采取明示的方式。(3)受害人同意的损害后果,不应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与法律。(4)受害人的同意应当在损害发生前作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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