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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您好!我是一个刚刚满4个月的宝宝妈请您帮助我维护自己该有的权利!我于月进入现在的公司,006元月开始休产假,在此期间,我一直当任销售经理职基本工资200三个月的产假期间我公司没有给我工人力资源负责人声amp;quot;公司已为女职工投生育保险,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发放".但我在妇联网上看amp;quot;生育保险发放的是生育津贴,公司仍应发放基本工资".公司这种声称是否正确月初我休完产假后到公司报由于以前的岗位已经有人顶则公司一位副总让我跟他做另一个项基本工资不变2200但在59我公司另一位副总找我谈说:“公司目前没有合适你的岗销售经理人员已而且我现在在哺乳让我选择:A、做业务员;B、待岗。”我当时回绝不可能做业务员。(因为我进入公司以来一直是销售经理的职务,不可能去从事业务员)这位领导则说:“那么你就待岗吧!从6月份开始你的工资就00月。每天按时上班按时下班。”我当时没有给与她答复。目前我每天按时到公司里上班,领导不安排任何工作给我,天天都坐在座位上不知道干什么。其实我知道公司是逼着我自动离职。我现在的想法是:首先明确产假期间的工资。其次,目前的工作安排:1、只要我到公司上班,公司就应当给200月;2、待岗是否应该回家待岗,天天呆在公司无事可做!但待岗的工资应该是多少呢?请各位律师告诉我正确的答案。期待您的答复!为感!一个急需您帮助的人今天看见各位律师的回复,我非常感谢各目前我正在和公司协商!但是我仍有顾因为各位律师都是外地我公司则在南我担心各地方规定不一假如我与公司协商不成,我该如何请您们帮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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