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积分:-609800 | 经验:-76681 | 发帖:-925 | 注册:1997年2月22日 |
|
事情发生0032我父亲在南通某公司宜兴工地上做事的过程当中突然死亡当时由于种种原因,事情一直没有解直到今4月份,我才费劲周折找到对方的公几经交涉,对方同意赔偿5000我没有同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一打听,说时效已经过所以想请各位律师帮我想想办看能使时效中以下是事情的经过:事情发生我家就去了人.当时对方说我父亲是得病死又正好是非典期间,所以我们根本就没想到赔偿问只想着把人弄回就这样在对方的诱骗之下把人运了回家里的丧事办完之我伯父和表兄去宜兴结工资和拿行李,到了之后,对方很狡并没有带他们去工而是直接把东西带到了外面.在他们的车上进行解决对方除了工资以外,给了块钱,伯父他们想人已经火化能拿多少就拿多少在他们回来之我心里和不是滋味,准备再去找他可是原来仅有的一个手机号码也打不通了!电话不通就找不到他们人.因为我们从没去过那个工地,我家附近也没人在那个工地做事,从此事情就搁下了.此后也做过很多努均没有收直到今4月份才找到他们公我想知道,这可不可以算是时效中
[ 回复|追问 江苏律师·扬州律师] |
·找律师?上中法网!www.cnLaw.net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