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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台商企因业务发展我司需请施工单位对厂内部份机台(机台本身发热量很进行安装铁皮管道将热能加装风机引出室以利室内环境温度,故请采购部门找厂商进来评找来了三家比俩家5000元报价左一家为55000最后进过谈5000元那家最便宜最后敲订为45800元由这家施工,合同已全部做好只差签,但最后我司呈到总经理时,总经理要求等等再施工,这是去8月份一直到今4月份总经理提意原工程现在开始施(期间我司原谈价采购已离职,并已更换3个采很自然因去那家价格最便宜,故现任采购将此工程发包这单据也经我司相关负责人签就安排这家在五一其间进行工程安装,五一我到公司查看发现这家送地材料与合同规格有误差,但不影响品质及使我当时电话通知对方,对方表示愿意提供质量保证因不影响使用我就口头答应只要扣除差价既可,让该单位继续施工,到五号接到该单位对板材质量问题地书面解释称板材没问题,因不影响使用我司见他们态度也可故也未做讲可以还是不可以,现已施工完成95%我司突然发现该工程价差与实际施工费用高出一实际施工成本只需万不我司现想让对方把差价调整回来,但对方不对方不肯把价格调整回3那我司就以对方材料质量及品牌不对缘由,拒绝付款请问可以但还有合同约双方合同签好后要先付对方30%订金,但我司还没付,请问这有影响如果上会支持我吗
[回复|追问 江苏律师·徐州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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