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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根据城市规划,我所在农房拆我将得到数套公寓.066一不明身份女子趁夜打砸我的新居.将窗户玻璃和防盗门全部砸此后便将私人物品搬入,现在已居住在新房此女子自称我丈夫生前情妇(我曾有所听闻),且生有一女孩(9.丈夫已去多.我实在不明白她有什么理由这样做.正当我准备起诉她侵占私产的侵权行为时.他却出示了一张纸条说是我丈夫生前所同意我和XXX以夫妻名义同居多我的财产有XXX的一落款是我丈夫.时间9我的问题1、那张同意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是什么?2、两内都没有起诉,是否过了起诉时效、我打算起诉她的侵权行为,如果从法理上来说她不起诉则认为过了起诉时效,是否会因为我的起诉而忽略时效问题而做为反诉受理?有没有相关法律条文?谢谢,如能开导一二则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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