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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的律师朋友的提议是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然如若能解决问题,事情就简单了.有关问题公司多数职工曾数次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得到的回复是;这是企业行为.更气人的是关于领导利用各种手段占有数套公有住房问向主管部门反映时,主管部门处理该问题的人员竟然"沆瀣一quot;包庇掩盖.月在广大职工数次上访主管部门的情况下,公司组织了一quot;房调小组"(因为我们这样一个有1000多人公司竟然从来没有住房分配制度,更没有一个准确详细完整的住房档案.)我他们邀请的调查小组成员.在小组成立的第一次会议上,公司的新任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和相关领导及工会主席均表示:这是一件大好事.是为职工"集德"的事情你们一定要做好做细,.一定不能像以前,不能再产生新的不公平.公司将尽快成quot;住房补贴"发放小组.经过调查小组半的艰辛努90%的职工住房情况调查结果均上榜公布.但根据公司的批准公示的{公司房贴发放方案}明确要求公示的{公司历来已经发放过房贴及以其它形式发给过购房补助的人员情况明细表}.公司却不提供,不公然90日公司党委书记召开调查小组会议突然宣布;撤消调查小组.此事便不了之.为此部分职工分别找公司领导及主管部门交涉.公司领导竟以;没有钱了,钱化掉了、局领导换掉了。而主管部门领导却避而不见。为此,广大职工非常义愤。不知以上这种情况有何方法职工才可以主张主张自己的权利。根据律师朋友的建议只有找主管部但主管部门与我公司领quot;沆瀣一quot;.根本不想解决这个问题.看来我们想依法办事是没有指望我现在才知道什么叫"官避民反",也只有拿命x该用户发布的前五个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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