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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里原来有十几户居民在一家企业旁边购买的宅基90代企业房屋重建,当时也不知道采光所以大家默认了这会我们房屋全部是东西走企业的楼房是靠着我们的墙边在南面盖了4层楼,地基和我们一层的高度相同,我们这里就冬天基本不见阳后来企业把我们北面的地方购买下来作为仓库,我们这里就成为长二三百米,宽不0米的狭长地带,这里0几家住户就一条东西向的出下面是这里唯一的出水沟,和企业北面的地方就一围墙分开.现在企业破产,把北面的空地卖了,现在房产公司要开发小就沿着东南北向建楼地基定的位置就靠着围墙,马上要动所以我们这里的几户人都很着因为楼房建起我们这里成了两边楼房中间加着狭小地带,两边都没有阳光了.,下水道的入口再最前面,经过一个地下涵如果流量增大,就会水倒流(以前有一次就是大水倒流冲进一.我们曾经想和开发商协商,大家不要这个围墙,走一条路,未果.给城建局问了一他们说着一般都是和开发商自己协商.所以我们现在不知道该怎么有没有什么法律条文可以依所以希望你能够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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