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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我是个人,最近一家实业公司中2个股东中的大股东想向我借一笔金00多万的款,协商借款期限2个月,利%,如到期不还,该股东同意把实业公司中他本人的股份质押给我,现在,该实业公司中另一小股东作中间人说和此事,实业公司愿意出具股东会决议书同意该大股东股权质押,我想问的是、如到期大股东还不了款,该质押股权能归我所有嘛、我怕到时大股东拿了钱一走了之,可否在双方签借款协议同时,把股权转让书也签了,约定因大股东未到期还款,同意把其实业公司股份以该借款本金利息对价转让给我,双方约定股权转让的手续和债权债务,对该股份未转让前的实业公司债权债务和届时大股东不配合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如何约定,我如何在合同中制约和保障我;3、还有可不可以这样,该笔200多万元借款由我和另一个人一起借给大股东,合同中不说明人的具体借款数额,只是说明由人一起借大股东200多万,大股东同意股权质押其实业公司股份给我们2人,股权转让书约定如到期不还,由大股东将其实业公司股份按200多万元对价转让给我们2人,这样约定有效嘛,还是要说明每人的具体借款数和股权质押额,股权转让书要不要分开写才有效、我最担心的是,如双方同时签了借款合同和股权转让合但对方如到时还不上款,也不配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我该咋办,是不是要通过向起诉来确定我在该实业公司中的股东地位,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借款合同和股权转让合同中该注意什么?请各位律师不吝赐教。非常感谢!王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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