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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经过是这样的,我们从头开始说起,我们是在1985底招工到单位,那时没有分单位性质,没有分企业和事业单位,1987单位定为事业单位,有了编制制度,我们单位一3人,编制只下人,还有6个人没编入单位的编制,后来定为企业性质的职工。到如今有的职工已经退休了,现在单位里事业编制照样是七人,企业职工只有4人,事业单位在职的职工有医保,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养老保险,我们企业职工只有养老,失业保险没有其它的福利,领导说是没有规定。这个月发生了反贪局查帐说有人举报单位和领导违反的财经制私设小金库,查帐最后是领导违反财经制度,乱发奖金,有的帐目没入帐,反贪局的同志要求我们职工要退把乱发奖金的钱全部退到反贪局,问题是这样的,我们四个人是不在编制的企业职没有工资标准,工资是领导定不象他们有在编的事业性质的职有工资标可以定级别领工资,他们事业在编职工一可以领十三个月的工我们企业性质的职工一才领十二个月的工资,又没有福没有医保,没有住房公积他们事业编制的职工基本工资也很高.我们四个企业职工,工资一个月总共加起来才650元正,一才一万左右元,反贪局要求我们企业职工和事业编制的职工一样退对我们企业性质的职工公道吗我们的工资是领导定的,如果一个月650元要退款我们一个月要领多少工资,怎样生活,如果是单位和领导违反财经制度,对我们企业性质的职工有关联性吗他的同志说我们企业职工有一部分福利涉及到违规资金,所以要退钱,违规不违规是他领导的事,他可以在合法项目里发,也可以在不合法项目里面发,是他领导的权利,对我们企业职工有什么联系吗?请指教退款已交,我们企业职工心里不服,心里不平衡,请各位律师帮我们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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