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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拆迁户共四房产公司一家一家来签订拆迁协议前二家都住宅房按1:1的比例赔来的..营业用房:1赔来..(我们土地使用证上注明是住.我们赔的方式家和前面两家差不.我们的住8造的.造好就出租给修理厂补汽车轮胎我们坚持为营业房,房产公司不同<根据《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99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前已经变更房屋用途并以改变后的用途延续使用的,根据房屋所有人的申请,按改变后的用途认定,由产权登记部门变更登记;其中改为商业用房的,应当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99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后未经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其房屋用途的认定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规定。gt;建设局认定一定要有营来拆还要0日以前一直到现在的租房协苦于没有证据,我们只好:3的比例来安置.到第四家的时拆赔方式就不同了,他面积大概是270个平可的最少有.340个平其中他也包括营业0个平而我们家40个平才赔330个平其中70个平方的营业这也相差太悬殊了..后面靠我们家里面的一个饭店因采光权的问题,他也赔了一0个平方的营业还有一00个平方的房子.....我们也以这样赔偿太不公平向房产公司提出异可他们公司老总却说”房产公司是他私人的,他愿意赔给别人多少就多少,别人管不着.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第七十七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以上事实及合同法的条款,我可否和房产公司协商变更合同.......至于土地安置.当时签订拆迁协议房产公司说汇到村让我们到村里可现在也没拿(主要是村委会说没收到这笔房产公司推说到村里了.一直到现在)/我也到土地管理局去咨土管局也说钱到村里因为土地是房产公司拍卖去土地的钱已经支付我也搞不清了.如果是国家征我有土地安置费吗(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政府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如果村委会到现在也没拿到这笔钱,房产公司和土地管理局程序违法.3.我和房产公司到村委会协商,村委会说让我们自己和房产公司协商.可我们找房产公司,他根本不理我.现在房产公司还有一个单元的房子在快要难收,靠这个单元的楼梯口和通道是我们家的地,我就重新给他围起种菜我没拿到土地安置这土地和还有使用权吧..这块地房产公司一定要用的,所以我等着他来和我协商处理,如果他来和我协商,我因为原来房产赔的太少了,我现在要求再赔我一个营业房,我这样做是否合法合理,,.4.我也想能过法律程序来征取土地安置但那样赔不了多少.我实在太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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