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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本案件的A1,想这人的网页谈谈我的看法:一,这次协调依照家庭协议,国家和地方拆迁法律法规进行的.家庭协议规定:房产归儿拆迁补贴归女国家规定被拆迁人的补偿权利分二个部分:一是拆迁房屋和房屋产权的补二是因拆迁而产生的过渡与搬迁的补助.房产归儿子所就是说儿子不但继承了父母的房屋财而且获得了房屋产于是就享有了房产的补偿的20万元的原房估拆迁补贴归女于是就享有了5万元的过渡与搬迁的补这有什么过错呢假若20万元归女我们不是一无所有了请问20万元归女儿的依据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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