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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今5月份认识了现在的包工头对我们自己的二手房进行装修,6日动完工日期订在95后经我方验收,出现了下面的几个问题:(1)严重问题是厨房的下水在被他改造后没做导致渗水到楼无法介定是防水没做好还是管道破裂).(2)墙壁粉刷的地方和石膏线条出现较多裂缝.(3)油漆涂刷的地方有脱漆.(4)铝合金窗户有明显划痕及玻璃与边框的粘合剂涂抹不到等等.05日前我方曾多次要求其修复,可至今包工头仍未处理.对包工头的这种拖延行为我现在已无法忍于是要求其办理房屋归还交接手他提出移交可但必须在交接单上注明以后房屋的所有问题都与他无关.我现在已支付了两次装修预付款(约占总装修款5%),如果我同意了他的要求,那么(1)装修的尾款约4000元不需要支2)我房屋现在的水电现在都还没有试用均不能确保是否能够正常使用他所承诺的五等于放弃了可以得到保修的权利(3)现在装修不合格的那些东西只能将就使用.请问:(1)我能单方面强行收回房屋吗(直接换锁)(2)通过什么办法能得到赔偿及对房屋的保3)如果发律师函的话能维护我的享有日后得到他保修的权利吗(4)单方面强行收回房屋后,对包工头未完成的装修,如果我请其它的装修公司来做好的话,以后如果包工头再来要装修尾款,怎么由于当时在签订装修合同时未仔细阅现在发现合同中的一款对我非常不quot;只要入住就表示验收合quot;.是不是意味着我以后就不能入住.但我现在得到一份包工头05日签字的"房屋装修后存在的问题"确认请问能做为我方入住的后对房屋装修验收不合格的证明盼回谢谢!4)贵处能否提供这方面的服务来解决此问题谢谢!盼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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