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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郑州市公路工程局曾把宜阳县一段高速公路承包给一个包工头,这个包工头负责让我爸爸领工修路,在修路期间,我爸爸从桥上摔下造成重伤。手术前,包工头承担医疗费用,手术刚他就逼者我爸爸出院,那时我爸爸病情还很严重,出院后,也就对我爸爸不管不问。我爸爸曾为他赚了不少钱,他也可以说是千万富翁,而在我爸爸落难的时候,他居然说是我家祖坟的原因造成的,还说一些更加过分不堪入耳的话,对此,我很气愤,恳请哪位律师帮我讨回一个公道。有关证据和问题有关劳动仲裁和起诉对象的问题我曾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因为包工头没有成立什么单位,也没有营业执照,他与工程局签定合同的公章也是假的,而我爸爸没有固定的工资,也没有和包工头签什么合同,只是当初因朋友的关系跟他干活,劳动部门裁定因构不成主体,他与我爸爸之间构不成劳动关系,应属于劳务(雇佣)关系,要按照人身伤害来索取赔偿。请问劳动部门这样的裁定结果是合理的吧,如果起诉应该是起诉个人还是个人与工程局都起诉?2有关医疗器械问题伤残鉴定已经在鉴定所鉴定过,鉴定结果是重伤一级残,这里牵涉医疗辅助器械问题,我曾在爸爸原来诊疗的医院(洛阳正骨医院)器具室咨询了器具室主任,他根据诊断证明和病历等相关资料给我开了个证明,证明我爸爸应该使用截瘫器辅助治疗,并把截瘫器的规格和价格等都注明的很清楚,之后,我又让爸爸的主治医师开了诊断证明,证明我爸应用截瘫器,请问这样的证明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么有关护理人员问题像我爸爸这种情况,需两个人照顾,住院期间陪护证上是两个人护理,我让主治医师开了个证明,上面注明出院后仍需两人护理,请问这样的证明可以么?4有关证人问题为了证明我爸爸是在给包工头干活期间受伤的,我曾让与我爸爸在一起干活的两个人每人写了一份证词,他们也是跟着包工头干活的,请问这样的证词去立案应该可以吧有关立案问题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我曾去被告人居住地漯河市郾城区人民去立案,他们不予受理,他们要我去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不能工伤认定,就到事故发生地,请问一定要在事故发生地么,在当事人居住地不可以么?我是一名在校学学计算机对法律了解不希望各位律师多提宝贵意见,我将感激不尽,哪位律师有更好的建议与见解请与我联系.联系电话:13783467993联系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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