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积分:1000 | 经验:76681 | 发帖:8902 | 注册:1997年2月22日 |
|
尊敬的律师您我因感情不和53日份协议离婚,7岁孩子归对方抚养,我每月支付生活费300由于不懂法没有将探视条款载入协议之后当我得知对方将孩子就读学校转往农村力争要回孩子,对方多次表示没门!!探视之路更是困难重重.8日对方再夜没有把孩子带在身边抚养,孩子的过敏体制受不了农村的生活环全身的荨麻疹反复发作,吝啬的医生父亲熟视无从不给孩子治致使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孩子浑身布满了触目惊心的伤而且是在突然失去爸爸妈妈的*的同时饱受皮肉之孩子何等的痛!!!10.1期间孩子继母和我联系要我见孩10日终于见到日思夜想的孩子,在我一再要求下带孩子回家洗孩子的新旧伤痕让我肝肠寸立刻带到医院治疗,之后去法院要求立案起诉对方虐待罪,可是法院表示对方行为不构成虐待罪要件,不能立案,除非要求更改抚养关系.可我的工作时间紧不能很好的照顾孩如果我抚养要送私立学对方不肯付出昂贵的入校费现在我一心要回孩可不能让对方逍遥法外,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处理
[ 回复|追问 辽宁律师·沈阳律师] |
·找律师?法律咨询?上中法网!cnLaw.net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