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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的比较简略,但是大概意思已经说清楚,浪费大家时间看下,帮帮小弟,在下不胜感激!事情是这样的今春节过后,福建对省内第二大水系九龙江流域养猪业下达“限养令”:干流两岸1公里和支流两岸500米内的养殖场全部拆迁,禁止在干流两岸5公里、支流两岸1公里内新、扩建养殖场,禁建区外养殖场要达标排放,否则一律关闭这个文件是在2.16日发出的,要在3月.5日到5.5日执行完毕, 期间,3-6月份发出过相关通知大意也是说要我们拆,而在6月11日我们的猪场在没人的情况下被政府拆除,但是没有进行赔偿损失!我们想通过法律要求赔偿!而猪场是没什么审批手续,只是农村的一般养猪!下面我说一些相关事实 1. 有赔偿,但是不合理,没有对相关存栏猪的处理安置方式.政府只是要求贱卖,时间紧迫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一只猪从小到大至少得6个月,而时间上只给我们的时间是仅仅2-3个月2. 被拆是在家人不在的情况下,背后政府来人暴力拆除 下面我说下之前政府一些相关措施 1去电视新闻天天报道国家补贴农民养猪,然而今规模上后农民养猪多了,却说环境出问题要强制拆除!去让农民上报母猪数量,然后按照每户上报的母猪的数量的一半发放补贴,也就是说一只猪只拿到了一半的钱,2.两*****政府补贴建沼气池,然而用不到三,不许养猪,一个沼气池,几千元人民币,几乎是一农民一收入基于以上事实我想上诉,不知胜算多少?请各位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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