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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和李生,朱生在086月的时候达成协议,一同做激光雕刻的业务,李生,朱生各出了9万,我出了2万共20万的资金买激光雕刻机.签合同时,我们约定股份要得到全部股东同意,并且有人接手以后才能买卖.李生请了他的小舅子负责*****作机器,朱生让他的弟弟在工厂管理.在10月份的时候,李生的小舅子和朱生的弟弟发生冲突,小舅子差点把朱生弟弟砍伤.事情发生以后,朱生决定以13万的价格把机器卖掉,因为机器很新,才用了不到2个月,价格很低,所以李生和我都没有同意.到了现在,因为资金压住了,李生和我都同意把机器以13卖了,朱生却一定要有18万才愿意卖了.这是朱生在可以刁难李生,因为砍人的事件让朱生非常的生气,现在我夹在中间,钱也拿不回来.机器也不能*****作.请问我用什么法律手段可以让朱先生松口,把机器卖掉或者重新*****作机器吗?谢谢大家的帮忙,请尽快回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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