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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游民 | 积分:223 | 经验:221 | 发帖:1 | 注册:2016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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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某国有企业A工作10年,但是与劳务公司B1签订的劳务合同。10年来换过2个劳务公司分别是B1.B2,以授权委托的形式续签过3次合同。用人单位始终是国有企业A,同一个部门,周围的同事也是多年在一起的同事,有劳务工、有合同工、也有本体的员工,劳务用工一直占该企业的一半以上。签订合同的时候并没有与我们讲清楚合同条款,也没有提示我们注意事项。直接告诉在哪里签字就完成了,另外合同一式两份,一份在劳务公司,另外一份也不给我们个人,而且在国有企业A保管或者委托其他劳务公司代保管。
各位律师朋友们我想了解:
1、劳务用工是否与合同工和本体职工享受相同的薪酬等待遇,包括奖金、各项保险、公积金等。养老保险是在该企业工作2年后才给缴纳,因为之前自己有交养老保险,这2年的保险钱是本人自行缴纳。医疗保险是在2011年才给缴纳。
2、在该企业工作中,基本没有周六周日休息,国家法定节假日也很少有,就连国家十一长假视情况最多休息1天。节假日期间工资以计件工资计算和以固定工资的劳务工是否享有2倍工资。
3、在该企业工作每个月都会有记工单,上面正常是记8小时工作时间,但是实际平均可以达到10个小时以上。对于这样的情况该怎样解决。
4、多年来在该企业的超负荷工作,造成的身体上的疾病:颈椎病、腰间盘突出(平时拖地都会腰疼)严重的神经衰弱等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该由谁负责?
5、由于身体原因无法适应目前的工作,被安排待岗。这期间也是一分钱收入都没有的。这样是否合理。
6、这几个劳务公司只负责对该国有企业的劳务工派遣,并没有其他的业务及对其他单位的人力派遣。实际上,劳务公司并不参与管理这些劳务工,都是该国有企业A在管理,包括人员调配,工作安排,包括续签合同也是该国有企业通知我们,即使无法本人签合同的让我们写授权委托让该国有企业的人事部门代为签字。劳务公司只负责把该国有企业的工资款再转发给我们。该国有企业劳务工占该企业2/3到1/2,上各因素该企业是否属于非法用工?
各位律师朋友们,我是否可以争取回我自己应得的利益。该从什么途径去解决。写的比较多,不知是否写清楚。
恳请广大正义善良的律师朋友们给以帮助指导。在此对广大的律师朋友们表示万分感谢,祝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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