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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路人的儿子,事发当天的原因是,路人在前面走的是路边上又没占道什么没违反就是在路边走着,后面的货车因刹车;失灵;严重超载,超高;导致车身侧翻;车上坐了4人均受轻伤!货车货箱里的石头垮下来把路人直接打到道路坎下面去了砸成重伤,伤情是全身多处严重外伤,左小腿骨折,左手骨折双手软组织严重受损,双手颈椎神经严重受损,当时有很多人在场看见事故发生,交警也出过警,伤员现在还在医院,是肇事方在医院治疗伤员,现在还未出院!事后交警到过事发现场了解!但是肇事方的朋友就在交警队工作如果将来通过解决交警出示假证据我该怎么办?用当时在场眼见事发的人可以做证吗?还有事情是在/8/18日下午发生的,伤员当时是在当地的医院(四川省/汉源县医院)治疗的在医院治疗了两天效果不好转了一次医院现在还在(四川省/天全县)骨科医院治疗,第二天肇事人和我一起去办理了出院手续,因为当时我什么都不懂所以没有把院方所出示的医疗伤情证据让我来保留,都被肇事人拿去了,现在要求肇事人把拿个证据拿出来我想有点难 请问我现在还有权利{或可以再去找}当时接收伤员的医院索要证据医疗证据吗?1如果不可以那么我该怎么办?2那个证据对以后的法律赔偿重要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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