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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了,我们协议好:女儿归我,现有住房和家用品归我,我付前夫房款5万元,前夫每月付给女儿生活费200元.并负担女儿学费和医药费的一半.如果我不能支付房款5万元,那么住房归双方所有.现在我按规定时间拿不出5万元来,那么我想和前夫商量一下,看能不能抵女儿以后的开支.如果能商量,为了公平.女儿今11岁,上小学六级.我不知道女儿从现在到工作需要多少钱,我应该抵掉几的开支.?请各位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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