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积分:-609800 | 经验:-76681 | 发帖:-924 | 注册:1997年2月22日 |
|
法律咨询请求援助名位律师:你们好!我是万俊杰的家长,我儿子万俊杰因朋友用x砍伤了人去自首而被鼎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以寻衅滋事刑事拘留。请问他涉嫌的罪名成立吗?是还该刑事拘留?请问我该怎么办?事情发生的经过如下:6月14日凌晨3点多钟,代志辉进入一聊天群聊天,群里一青骂了代志辉,并称有种的到星星网吧找他,代不服便邀集邓聪麟(又名邓江)、宋骄三人一起去星星网吧找在群里骂代的那个青,代、宋、邓三人到网吧后没有人作声,便在星星网吧里登上QQ一台一台电脑的找,找到那青后,在星星网吧上网的雷顺强的儿子雷超说那青是他的朋友,并称那青是黄珠洲街上刘某某的弟弟,要代给个面子算了,代说他把黄珠洲街上混的所有的人搬出都是假的,没给面子并打了那青一耳光,那青还手,宋骄、邓聪麟帮代,三人一起打了那青便走了。6月14日晚上6点来钟,万俊杰跟往常一样,与朋友孙伟、宋骄、邓聪麟驾驶一辆湘J A9827红色韩国酷派跑车习惯性的来到黄珠洲新街代志辉开的天天网吧上网。晚上7点多钟,被打的青的哥哥及嫂子与雷顺强到天天网吧找代志辉要人,他嫂子对代讲,不管代把代家所有关系扯出来都是假的,不要钱只要人,宋骄与邓聪麟走上去说人是他们两个打的,你们是要钱还是要人,雷顺强用拳头打了宋骄头顶部一拳,邓聪麟 [回复|追问 广西律师·南宁律师] |
·网友无须注册即可发帖,提出法律问题,参与社区交流。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