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咨询 -> 个人事务 -> 婚姻家庭

雇佣关系应采用的鉴定标准

回复
  cwg670917 资料 短消息 地区:江苏-南京回复 收藏 编辑 删除 楼主 | 上一篇 下一篇
头衔:法海游民
普通用户
积分:246
经验:242
发帖:2
注册:2016年4月25日
本人系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于2004年8月31日在包工头承包的农户家建房干活时,不慎从二楼摔下,造成左胫骨中上段粉碎性骨折(内置钢板固定术)和左胫骨平台骨折(左膝外侧半月板切除),恢复期后。
    请问律师:在那个年代,根据这样的关系(雇佣)和人身损害伤残程度最应该采用下列哪条鉴定标准来鉴定伤残等级?
    1、(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 
    2、最高人民(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2005.1.1试行
    3、江苏省高院(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2005.1
    4、(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司发(1990)070号
    5、(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法司发(1990)6号
    6、(人体轻微伤的鉴定)(GA/T146-1996)
  注:最高试行标准中的(伤残程度)和省高院试行标准中的(致残程度)这两段词语解释各有什么区别?


 [回复/补充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暂无
2016-4-26 15:08:57 顶部
杨淑清
头衔:超级大护法
普通用户
积分:424806
经验:363071
发帖:31578
注册:2011年3月2日
杨淑清律师(山东-济南) 13176674887  资料   短消息回复 编辑 删除 引用 第2楼
应按最高人民(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2005.1.1试行 为妥。
杨淑清律师,山东坤泽律师事务所主任、设立人。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专职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十余年,擅长办理各类经济...
2016-4-26 15:53:38 顶部
张洪霞
头衔:初级大护法
普通用户
积分:57775
经验:175670
发帖:8382
注册:2008年12月4日
张洪霞律师(江苏-淮安) 13225179103  资料   短消息回复 编辑 删除 引用 第3楼
支持一下。
信誉和良知为执业之本
2016-4-26 16:21:57 顶部
xianwanglv
头衔:高级小法师
普通用户
积分:9396
经验:8681
发帖:779
注册:2010年11月20日
王平律师(陕西-西安) 13186009005  资料   短消息回复 编辑 删除 引用 第4楼
你的要求因超过诉讼时效,将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暂无
2016-4-26 16:53:49 顶部
张昭鑫
头衔:初级大护法
普通用户
积分:120830
经验:102610
发帖:9238
注册:2014年7月9日
张昭鑫律师(山东-济南) 18663786162  资料   短消息回复 编辑 删除 引用 第5楼
建议带着材料面询律师。
以法为是 以公为上 以民为天
2016-4-27 9:14:36 顶部
 快速回复




高级回复

手机法网,回帖更方便
·南京盗窃罪律师  ·南京非法拘禁罪律师  ·江苏律师

江苏律师事务所

·江苏金维律师事务所 (江苏-徐州)
    江苏沛县正阳南路26号院内南二楼 0516-89642945
·江苏金维律师事务所 (江苏-徐州)
    江苏徐州沛县正阳南路26号 0516-89642945
·江苏光剑律师事务所 (江苏-淮安)
    江苏省淮安市淮海北路97号 0517-87077238
·江苏民李律师事务所 (江苏-宿迁)
    泗阳县解放北路29号 0527-5210203
2016-4-27 9: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