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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当地退体人员,但现在还在上班).今3月22日双方就签订买卖合同,我方一次完购房款.一星期后发现土地使用证有问题(土地使用期的问题,土地是综合用地,使用期到明到期).就咨询了一些情况.解答结果是房权过户后才可以续期.现在一去办过户,重要问题出来了.这套房在房管局不能过户.房子在城市规划区内.(本以通过关系看能不能办,但结果是肯定的,是不能办的).这个问题卖方在交易时没有提出来.(买的时候父亲知道他是的工作人员后,完全对他信认,有些问题也没有提出来).过户的费用由我方出.合同上也注明:我方负责过户手续.现在房子不能过户我方要求退全额房款.今天与卖方协商退房时,卖方提出来要我方赔偿他们的损失.并说了一些话,这些话现在有点担心,说:如果到起诉,就算你打赢了,还有个执行期.(意思是没钱还,当老赖)一半房款打给他儿子了.我不知道他这话是吓人,还是他说真的.如果真闹到我怎么办,他又是的XX厅厅长.现在想问几个问题帮忙解答下.对方隐瞒不能过户交易,现在强求我方赔他损失。看样子他早就设计好套给我,他这个行为有没有构成欺诈行为。要求我方给他一个数字(但我方是不会开的,一开口就说明我方是自愿的).如果他这行为构成了,怎样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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