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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关于劳工与公司双方的协议,不过此协议上仅仅围绕公司的利益,大概是说公司有权解雇任何员工,但如果员工要自行离去就要赔偿公司8000元(具说为培训费用),工资按等级分为A.B.C三级,工资分别为1000.800.600元或者1200.1000.800元加提成(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而定),付有劳工的身份证和签字,以及公司的公章.合同期为两. 附:(实际情况是这样)如果员工在两之内想要辞职,必须要在一个月只前提出,公司同意才可以走,公司不同意,你任然要走也必须赔偿公司8000元.当公司有关人事考核是C级的劳工现在定的月工资为600元,公司现在开始规定业绩,如果当月业绩不到的要减200元的底薪,除此之外,公司每月都会扣除100元押金,直到扣除元.有劳工在公司裁员的时候提出辞职,公司老总口头上同意了,但因为提出辞职的人比较多时反口说不允许该员工辞职,不然要赔偿8000元合理吗?~而且平时我们加班..从没有得到过加班费..上班时间一般是9个小时,加上值班的话就是16小时.一个月4天休假..就算是国庆及元旦节也是继续上班,没有放假,也没有像国家规定可以拿几倍工资. 所以根据以上种种情况.我要求辞职..公司根据这个合同拒绝了我...请问各位专家...这个合同成不成立.在法律上算不算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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