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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问题 建设部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小产权房”的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综合来看,“小产权房”主要存在着以下法律风险。 一、由村委会印制颁发的产权证不合法,国家不予承认。当“小产权房”遇到产权争议时,产权拥有人的权益将得不到法律保护。 二、“小产权房”不能上市交易,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三、如遇到拆迁,将被视为违章建筑,得不到拆迁补偿。 不过,以下情况下,购买的“小产权房”则相对安全得多。 一、用于自住。首先,你的房是盖在村属的土地上,土地归所在村集体所有,所以,发生产权争议的可能性非常之小。作为对该房产的准司法仲裁主体的村委会是承认你的产权的,如遇到拆迁,村委会将视你的产权为该村产权的一部分而予以保护。至于以违章建筑对待,于法于理均不通。 二、从亲属、朋友、熟人处购买的“小产权房”。在此种转让中,产权证并不重要,可以用民间的商业合同方式进行转让,它一样具有约束力。 所谓“违章建筑”,是指未经城市规划局批准的建筑物,违“章”建筑不是违“法”建筑。 “违章建筑”仍然是公民的合法财产,不过是“有暇疵”的合法财产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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