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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游民 | 积分:223 | 经验:221 | 发帖:1 | 注册:2015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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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申请复核,复核后的认定书的范本是什么样的?
前些天我的家人出了一次交通事故,交警与对方家人认识故意包庇,严重违法,那态度相当恶劣,责任认定更是漏洞摆出,我家人不服申请复核,过些天当时处理事故的交警又打电话说申请复核的书面材料上面给他们反回来了,要我家人把以前那份责任认定书的原件给他们拿回去,我们去了交警队又说以前他们第一次做的那个责任认定书打错字了,得改一下,改了上面的公交认字[2015]第486号,还把内容里的事故原因: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三)项之规定,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改成 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然后又给了我家人一份事故责任认定书,说这就是我们复核申请后的第二次责任认定书.可这第二次给我们的被改过后的责任认定书上明明写着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而不是复核申请后重新认定的责任认定书,这里面是不是有问题?是不是又是交警玩的花招?复核申请不是应该由上一级交警部门重新调查事故吗?怎么又会把案子反回到他们手里呢?复核后的认定书的范本又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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