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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退休(工龄40)今10月被县医保中心冻结了个人医保帐户,要求我父亲再缴纳7000多元的医保费用,而根据我们省1999关于退休人员未达到缴费限补交医保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曾明确规定,达到法定龄的退休人员,缴费限(工龄视同缴费)达到25以上的退休后个人不缴纳医保费用可继续享受医保待遇.但在县所制定的文件则改为:达到法定退休龄的退休人员缴费限(含视同缴费)达25以上,才可享受医保待遇,并且增加一款,达到法定退休龄的退休人员实际缴费限满10,单位与个不缴费,不足10的,要补足10的方可享受医保待遇.而我父亲才开始缴纳医保费用,(-)共4,县医保由此要求我父亲缴纳费用并冻结了帐户,老人为此东奔西走,去询问医保中心,不仅没得到答复,还得到粗暴的责骂.因此想请大家帮忙.这种情况,下我要如何维护老人的权利,要如何做,材料要突出哪方面的内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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