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头衔:法海游民 | 普通用户 | 积分:223 | 经验:221 | 发帖:1 | 注册:2015年6月13日 |
|
律师你好,我在安庆的一家集团公司里上班,虽说是集团大老板基本都不管我们这个小厂的一些运营情况的,我进公司时说试用期一个月工资2500元(28天班),试用后2800元(28天班),每个月如上超过28天就补工资(如上了30天班就是底薪/28*实际上班天数,如果一个月一天假都没有休就另加100元全勤)这个厂压70天工资,每月10号发工资,这个月10号才发4月份工资,我是3月份进厂的,5月底辞职的,都是按流程提前一个月写辞职报告,这期间公司总经理(也就是集团下小厂的老板)找过我谈两次,第二次是发工资的前两天,当时虽说也准备有留下来的意念,想了下既然已辞职也不好意思再留下来做了,等发4月份工资时还是按试用期的工资计算的,我就去问了核算工资的厂长,说我是3月份进厂,试用期一个月,不就是发3月份工资时是按试用工资计算,6月10日发4月份工资时不就应该发试用后的工资吗?厂长回答我说,他跟总经理(厂老板不是集团老板)也谈过我的事,总经理说我的工资都按试用的工资算,我说之前我进厂时不是跟总经理谈好的,试用一个月的吗?4月不是已经过了试用期的吗?我接着又问了下,那我6月底到期后,我5月份的工资(7月10日后发)、6月份工资(8月10日后发)是试用后的工资吧,厂长说都按试用期工资计算,三个月的工资每月少了300多(我5月一天假都没有休)3个月就要少1000多元啊,厂长说如果我还在这里做的话,工资会补给我,我当时想了一下,到哪都是工作,这边还扣了我3个月的300多(每个月都加的几乎是满班),就同意继续留下来,今天总经理竟然叫人事的在招聘接我的事,下午已经有人来了交接了,我现在应该怎么来维权,4月、5月、6月每个月给我少300多,一共1000元啊的工资怎么能要的回来,集团里的小厂法定假日也不放假,也不是3倍工资,每天都上班,一天假都没有休,我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家庭骨力,上有老下有下的,1000元对我们来说还是不少的,开始来厂时总经理答应的试用一个月后的工资2800元,也是我进厂面试时讲的,现在怎么才能讨要回属于我的血汗工资,求律师支招,不慎感激!!!!!
除工伤险以外,没有购买任何保险,劳动合同当时人事就让我在上面签个名,所有的内容都是人事写的,也没有给我一份,我该怎么办,是否应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去诉讼,赢的概率有多高?厂长告诉我如果我还在厂里继续工作,一切都按总经理跟你谈的2800工资照算,算少的,都会补给你,当我答应还继续工作时,总经理却要求人事另招人来接替,祈求律师给我分析分析我应该怎么去做才能要回我的血汗工资,需不需要惊动集团董事长呢?还是直接到劳动仲裁去诉讼?请帮我支支招
[回复/补充 安徽律师·安庆律师] |
 | 暂无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