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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
我老婆在平和堂上班,是楼层管理员,上班期间,因对一件展品衣服(标价58888元)觉得好看,就从塑料模特上取下来看,取下同时取消了这件衣服的防盗措施,(一根连着衣服的透明线),看后就直接放回模特身上,但未从新装上防盗措施(透明线),结果被盗.
现经商场、我老婆、店家老板,三方协商,要求:我老婆赔夫妇原价58888元的半价29444元(有丢失贵重先例,都按衣服成本价,也就是半价赔偿),专卖店员工另赔偿5000元. (初步协议,还未签订)
我想咨询,这么做是否合理?
1.平和堂经常丢失贵重物品,肯定安保存在漏洞,是不是商场也要负责任?
2. 我老婆一月工资才2000,赔29444要赔到什么时候?劳动法是否有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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