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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我写此文意在公开我的朋友在江苏省海门市投资被骗的经过,提醒各位千万别踏他的覆辙.去国内投资要小心,要慎之又慎.国内的骗子不是几个,而是组成一张网的,当你感受到时就会无法争脱,请读下述经过吧!
我有一位知心朋友,他住在美国新泽西州,是中国公民,来美前在上海工作.他2004年回国时,得知江苏省海门市,有一个叫吉斯达(海门)国际商务港置业有限公司,正在通过上海市名卿房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推销该公司商铺房(洽购)事宜.此事正合他的心意,因为归根结底他们这些老年人是盼望回国生活的,因此,愿将全部积蓄投资于国内发展,未来获得的红利,当回国生活时可用于自身养老.
该公司实施:一次性付款享受9.8折优惠并可签五年包租协议.商务港定于2005年8月31日试营业,头三个月不付租金,2006年开始即可按月收取商铺租金.这一做法对他来说是梦寐以求,以租金作贴补,在国内养老无忧.为了下定投资决心,他细读了公司有关资料,发现公司得到了全国人大前副委员长王光英先生、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张绪武先生、中美总商会主席斯万.杨的支持和赞同,这些人都亲自参加了该公司的奠基开工仪式.公司承诺:首期启动区占地150万平方米,建商铺约5000个,总投资20亿美元,计划用5--8年时间建设设计理念超前的,设施配套齐全的,生态环境优美的国际家居商务港.当地海门市市长姜龙先生,市委书记曹斌先生等主要领导亲自出马全力支持,公司总经理吴敏先生的发展规划宣讲得十分动人.我的朋友虽不相信资本家的花言巧语,但还能不看重人大副委员长的人格吗?特点是当地的父母官---海门市的党政领导们!因此,拿出全部积蓄订了合同(3335号),并且一次付清购房款的95%(按协议:余5%交房时付清),接着订了五年包租协议.期待2006年有租金返回,他们也可回国养老了.
可是到了2007年,商铺根本没有建成,工程难以为继.此时,总经理吴敏先生四处活动,在十届政协会议上与政协主席贾庆林握手、会见政协秘书长郑万通、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在"责任与和谐"论坛上和大韩民国原国务总理李汉东合影.吴敏出访美国与美国联邦商业发展署东北部十四州总执行官、前纽约州商业厅厅长Heyward B.Davenport先生,纽约中华企业协会会长Jim chu先生,国际领袖基金会商业发展委员会主席Michael lee先生会谈,与美方就"全通商"模式及商务港项目合作事宜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后,把吉斯达公司改名为"全通商".他为了使业主相信其今后的发展,把全国人大常委、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会长陈士能、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第一副主席胡德平,全国政协常委张绪武,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均,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伯阳,南通市委副书记王德忠,海门市市委书记曹斌,海门市市长姜龙,海门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汉忠等的表态和讲话发给每位业主.其不可告人的目的,是蒙蔽业主,叫他们生活在甜蜜的梦想中!
时至2010年公司才建成部分商铺,第一批开始摇号分房.在交房清单上,公司以交房违约的方式处理,不付五年租金,只付租房违约金,五年包租协议变成废纸一张.更不可想象的是违约金不能给业主,必须用"以房抵款"的方式将款留在公司造酒店式公寓,给业主只是一张结算清单及一个房子编号,连小产证也要等几个月后方可办理.他因无法在国内久留,故未办妥房产证.
为了这套商铺事,他只好于2011年11月又回国,去公司办房产证,到了海门公司,工作人员告诉他,房产证不办了,公司要倒闭业主可以退款,公司按合同规定付给3%的违约金,如果业主已付款23万元,现在可以退给你0.69万元,连同本金共23.69万元.就是说23万元公司用了整整七年,只给你6900元利息.业主要是觉得不公平,可以上诉,只要核准可以按银行利息计算法付给业主,但前题是要经裁判.工作人员为业主们准备好了上诉统一文件,业主只要拿着文件去就行.业主们当然选择上.可是到了,院方告诉大家:要裁决,必须要有被告方到庭,否则无法判决.业主们只好四处打电话寻找公司代理人.代理人说:他今天不可能到庭,要预约好后才能出庭.公司耍弄了业主,这明明是一场串通好的骗局,大家感到非常气愤,都认为这是公司买通了海门市党政领导、公、捡、法,各自为了自身和地方的利益,沆瀣一气,为害百姓欺诈业主.老百姓是社会上的一群弱者,在这弱肉强食的现实生活中.就是按他们的'霸王条款'办,强者还要为难你,只好先各自回家.
为得到公平解决,我的朋友打算请上海市的律师事务所代理上诉事宜,他先后到了几家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们见他年时已高又在国外生活来一趟也不容易,听完情况介绍后,劝他按公司的'霸王条款'办.律师们分析说:按法律业主们可以要回更多原属于业主自己的钱.但从你的遭遇来看,一般地方党政部门及某些有权力的人与、公司,是在同一条利益链上的,他们是相互维护的.他们设好一个插满鲜花的陷阱,让业主们跳进去.从要原告业主们去把被告请来,才能裁定的做法,不是推卸责任,就是只要被告不到案子就解决不了.若我们上海律师去办,估计他们会拖,因为他们的利益是绑在一起的.实际上你是一个人对他们一群有权力的人打官司.公、捡、法是受当地政府领导的.不知猴年马月才会给你公平处理.跨地区办案,要开支差旅费、交通费、旅馆费,另加上诉费、律师费,恐怕也要几万元,结案还不知在何时?
为此,他只好又于2012年又国,去海门预约.因公司要达到一定数量的业主后才会出庭,他等不起.因此,只能请国内的朋友帮忙,经公证后作为他的全权委托代理人,等待开庭审理,自己先返回美国.
海门市人民,终于在2012年11月12日开庭审理该案了,其结果应按银行存款利率,分四次(2013年3月28日、4月28日、5月28日、6月28日)将款退回业主.他本以为有了裁定,就有法律保障,明知吃亏,能拿到钱也就自认倒霉算啦.没有想到的是到目前为止,他们的委托人去银行查询,不见退回的分文钱款,去电话询问公司委托代理人欧阳莹先生,他说:目前才支付到2012年1---3月的退款,最顺利也得排队到2013年底或2014年才有可能支付.言下之意调解书上明确规定的付款日期对被告方根本无压缩力,完全可以不照办的,调解书原来是一纸空文.试问法律、的尊严在哪里?公司找个什么借口就可以不按规定付款,业主就毫无办法,尤其是象他这种身在海外的老年人,真叫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24条、25条的规定,华侨的合法利益应受到保护.为此他特地于2013年4月4日上书给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办公室,并抄送给: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室,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请求这些行政部门的新一届领导为他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维护法律权威.按海门市人民调解书(2012)门开民初第0628号,将款按时退回给他.可惜时至今日,这三封寄出的信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人们不禁要问中国的行政部门怎么啦?
总经理吴敏何许人也?据说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副委员长王光英先生非亲即友,他拉王老先生的大旗作虎皮,招摇撞骗,王老先生也不遗余力地在吴敏掘好的陷阱上,为他插上第一束鲜花,不远千里来到一个小小的县级市,为一个不起眼的公司参加奠基仪式.吴敏是全国政协代表、全国工商联直属会员商会执行会长、出任过第九届世界华商大会中国民(私)营研究会代表团团长.被海门市政协主席高顺昌先生盛赞为学者型企业家.令人眼花缭乱的花环戴满一头.其实他不过是个靠背景发家、说谎不脸红的江湖骗子,欺人不择手段的伪君子!
因为,普通百姓是一个弱者群体,当受到弱肉强食时,你会觉得毫无办法,某些执法的人根本不可能为你伸张正义,法律面前何谈法律平等,因人而异的事实层出不穷!
2013年11月他又去海门讨还房款,他跑遍了海门市府信访办,市,海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他们互踢皮球,这位老人他还是一分钱都没有拿到.苍天在上,人要不要讲道德、讲良心啊!
正义的朋友们!现今社会太缺少安全感了!请读者为这位老朋友伸张正义吧!
呐喊者:郑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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