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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否算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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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58.219.* 资料 短消息 地区:广西-贵港回复 收藏 编辑 删除 楼主 |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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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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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1997年2月2日
老公要和我离婚,理由是感情破裂。现已分居一年,但一年前他有外遇和小三在外同居,我也曾和小三有手机短信记录,请问这可否当证据证实是有过错方?

 [回复/补充 广西律师·贵港律师]
暂无
2014-1-25 12:25:41 顶部
张明夫
头衔:高级大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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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07年6月5日
张明夫律师(浙江-宁波) 13805873949  资料   短消息回复 编辑 删除 引用 第2楼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最好再收集一些其他证据进一步佐证。
张明夫律师.浙江甬港律师事务所主任.宁波市理事,刑法专业.海事海商法专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2014-1-25 14:17:59 顶部
陈奇斌
头衔:高级大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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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23594
注册:2006年10月23日
陈奇斌律师(福建-厦门) 13720890151  资料   短消息回复 编辑 删除 引用 第3楼
属于证据种类
陈奇斌,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特邀律师。擅长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人;代理重大疑难的经济纠纷、房地产...
2014-1-25 16:16:29 顶部
李柏智
头衔:大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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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09年6月17日
李柏智律师(广东-韶关) 13076220410  资料   短消息回复 编辑 删除 引用 第4楼
可作为证据使用。
主任律师,业务高效、进取、诚信,现为韶关市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韶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14-1-25 16:46:59 顶部
宋瑞岭
头衔:法海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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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05年7月3日
宋瑞岭律师(山东-东营) 13325053485  资料   短消息回复 编辑 删除 引用 第5楼
自古以来捉x捉双,不能捕风捉影。短信等是不能 证明案件事实的,不会采信。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学位,先后供职于市和市委政法委多年。后调入山东众旭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现为该所...
2014-1-25 22:49:45 顶部
赵鑫95652004
头衔:高级大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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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6009
注册:2012年4月17日
赵鑫律师(安徽-六安) 18956474029  资料   短消息回复 编辑 删除 引用 第6楼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赵鑫,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安徽省优秀律师,安徽省婚姻家庭、经济案件、刑事辩护专家律师,中华全国会员...
2014-3-7 9:51:35 顶部
880880880
头衔:高级大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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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32344
注册:2010年10月4日
李丹律师(福建-福州) 13950200085  资料   短消息回复 编辑 删除 引用 第7楼
可作为证据使用。
李律师24小时免费咨询维权热线:13950200085;用法律维护权益,让律师为您解忧!您的信任就是我的责任,您的诉求就...
2017-3-6 6:50:18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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