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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三个月前对方前往酒店闹事,酒店里面的人赶他出去时过激行为造成对方的眼睛周围受伤,当时已报警,在医院已给对方2000元现金对方已收,后来对方一直未找酒店协商,这事就这么搁着,因为对方去上访,上周四晚上直接来酒店把人抓走了,现在案件情况是:已立案(以***先动手打人立的案),笔录里没有承认打人,对方去做鉴定,鉴定为轻伤;这个情况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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