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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因松建高速建设,征用我家承包山地(林权证2004年—2054年)现在村里以土地所有权是村集体为由,说土地补偿费也是村集体的,与被征地农民无关!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1999年10月22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行使土地所有权的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但被征用的属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又未能调整其他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将不少于百分之七十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松建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南政综〔2008〕203号 九、征地补偿支付。 2、征地补偿费的支付方式。松政综〔2009〕62号松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建高速公路松溪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松建高速公路松溪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七、补偿费支付办法(一)征地补偿费的支付。可是上面文件规定被征地农民也可以土地补偿费分得不少于70%!这样理解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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