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积分:300 | 经验:75981 | 发帖:8727 | 注册:1997年2月22日 |
|
各位律师老师,您们好:我替我姐咨询离婚的事宜。家庭情况:结婚10年,男方为国家公务人员,2011年7月份,男方与另一女子同居,家庭开支、孩子抚养一概不管不问,并与2012年元旦向我姐提出离婚,我姐没有答应,男方提出春节后将提起上诉。子女情况:育有一女,年9岁,一男,不到2岁,由男方父母管养。财产情况:有住房一套,现市场价20万,没有办理产权证,房屋手续皆是男方名字,当时购房时陆续借男方叔父累计7万元,除购房装修外,其余用于日常开销;夏利车一辆,使用4年,估价不到万元;租赁门面房一处,当时银行贷款6万元。存款不详。咨询问题:1、这种情况该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院判决,那个更加有益于我姐;2、刚开始男方答应净身出户,可是到了春节,又提出如果房产和门店给我姐,我姐必须归还他叔父的7万元和6万元的银行结息,这个要求是否合理,应该怎么应对?3、鉴于我姐的抚养能力,我姐决定只主张女孩子的监护权,男方不答应,说如果坚持要女孩,不给抚养费,两个孩子的监护权问题该怎么处理?4、结婚10年,男方和父母并没有分家另过,我姐是否可以主张分割其家庭财产?5、男方为过错方,我姐是否可以主张情感损失赔偿?
[ 回复|追问 广东律师·广州律师] |
·找律师?法律咨询?上中法网!cnLaw.net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