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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游民 | 积分:223 | 经验:221 | 发帖:1 | 注册:2013年8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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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装防晒雨棚,由于装的太高,我家根本没法晾晒。要求楼下拆了,并用防水材料堵洞眼。楼下业主同意拆,但不承认是她家让施工方装的那么高,施工方也未曾否认。久等不拆的情况下,便将施工方的工具没收了,但也领着施工方人员到放工具的地点,告诉他,只要修复好立刻将工具还给他,他就走了。第二天,发现他们将洞眼用白水泥封住了,我没同意。要求他们按照之前说的办。他们也不弄。事情就僵在那。第三天,他们报了110。后来协商好,他们还是安我的要求来修补,并补偿了400元,口头协议不下雨一周内修好,回去后我就将工具还给他们了。第二天小雨,以后几天都是晴天。他们还是没来修。一个月后,我爸找到了派出所(当时派出所没给我们任何材料以及联系方法),发现她给的手机号是错的,联系不上她。后来听别人讲,楼下业主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可以找他并要求他修复。于是,我爸找了两拨人去调解,(楼下业主原来是我们一个村庄的,找的都是大家所熟悉的,第二次还是村干部)他都不肯修复。请问我可以起诉他要求他修复吗?我的起诉要求会被拨回吗?驳回了怎么办呢?如果接收了,他还是不修,我可以要求强制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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